6月27日,进贤县“工会维权110”成功调解一起职工万某某与江西某公司劳动工伤案件,江西某公司向职工万某某支付工伤待遇等总费用68000元。

去年3月,万某某入职江西某公司,从事普工工作。5月29日,万某某因工身体受伤,之后,双方因工伤待遇赔偿问题产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万某某遂向进贤县职工权益维护中心求助。
进贤县职工权益维护中心调解委员会及时分析研判,根据案情所处阶段,启动“工会+人社+工商联”多元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模式,进行仲裁前的联合调解环节。进贤县“工会维权110”团队与双方当事人在县职工权益维护中心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为避免激化矛盾,分开双方当事人听取不同诉求,并针对存在的分歧,两边分别进行解答、认真沟通,特别是做过细的思想工作,融洽和谐调解氛围,用心用情当好“和事佬”,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签订了调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