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总经审办改进对本级机关集中采购监督方法
发布时间:2019-06-21 浏览量:1835

 为充分发挥工会经审组织内部监督职能,促进机关集中采购规范实施,南昌市总经审办今年改进了对本级机关集中采购监督方法。
      一是制定监管制度。经审办草拟了《南昌市总工会经审办对机关集中采购工作监督办法》,经市总研究同意后,由市总办公室正式行文,明确了经审办在此项工作中职责、任务及监督办法,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转变角色身份。为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现象,经审办人员由原先直接担任集中采购小组成员改为以列席方式全程参与,不参与集中采购过程中的表态或表决。
      三是把握监督重点。对集中采购项目实行各环节全过程监管,实时记录到会人员情况、人员表态情况、会议讨论结果等情况,重点核查采购范围是否合理、采购(招标)方式是否合规、商家是否具备资质、采购(招标)程序是否严格执行以及商品使用满意度等情况。
      四是注重自身廉洁。经审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做到以身作则,不得向采购小组推荐商家,不得违纪违规获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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