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湖区总工会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降低企业成本优化环境新30条》第29条关于减轻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负担的要求,对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在其工会经费依法足额上缴并成立或加入工会组织后,可申请由上级工会全额返还工会经费和南昌市总工会、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南昌市地方税务局、 赣江新区地方税务局等四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返还小微企业已缴工会经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精神,我会迅速行动起来,对如何贯彻落实《通告》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部署。市总等四家下发《通告》后,区总领导立即召开了工会办公会议,学习传达了《通告》的精神,并就如何贯彻落实《通告》精神进行全面部署,使全会上下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好《通告》的重要性,把广大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了落实《通告》的具体行动当中。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努力营造宣传氛围。我会充分运用东湖地税大厅LED滚动电子屏幕、公开栏等多种载体,及时向广大小微企业进行宣传《通告》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印发税务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宣传资料3000多份进行政策解读,易拉宝流动宣传栏若干块放置在地税大厅的各个显眼位置,为贯彻落实《通告》精神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是坚持开拓创新,促进返还工作。把改进工作方法、创新活动载体作为贯彻落实《通告》的重要抓手,按照方便快捷的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的原则,我会印刷了1000份《南昌市小微企业已缴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摆放在地税大厅,只要小微企业需要即可随手取来进行填写申报,同时我会还简化成立工会程序,在地税大厅摆台设点为已经走完前二项流程的单位,现场办理成立工会的相关手续,既节约了时间,又降低了人力成本,还为小微企业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提供了方便。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为广大的小微企业发挥搭建了新的平台,辐射带动我区小微企业已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进一步走向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邓俊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