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在赣江宾馆三号楼第七会议室召开的全省劳动关系工作布置会上,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被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总工会、江西省企业联合会/江西省企业家协会、江西省工商业联合会共同授予“2013年度江西省和谐劳动关系企业”。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在2013年工作中,一是经济效益持续攀升,全年共销售汽车253988辆,同比增加18.27%;完成销售收入400.69亿元,同比增长23.22%;实现利润27.39亿元,同比下降4.26%;实现利税52.4亿元,同比上升8.35%;完成工业增加值75亿元,同比增长21.93%;二是依法签订“一大三小”集体合同,如《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职业健康与安全专项集体合同》;三是建立了职工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四是重视关爱员工生产生活,建立了一系列帮扶基金,逐渐改善了工厂作业环境,让员工体面工作;五是充分让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全年为员工增长工资达12%。同时,按时为员工缴纳了“五险一金“;六是依法依规使用劳动者,劳动关系和谐。(文/秦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