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全面提高各级劳模生活津贴
发布时间:2014-03-12 浏览量:894

      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指出,劳动模范是我国工人阶级中一个闪光的群体,他们铸就的“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为全国各族人民树立了光辉的学习榜样。

      自2012年换届以来,南昌市总工会领导班子进一步统一思想,各级工会组织紧紧围绕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的战略目标,按照“一个核心、两个维护、三个服务、四个加强”的工作思路,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活动为主线,结合“十百千万”行动,对广大劳模在生活上用心,健康上贴心,思想上关心,政策上创新想方设法,积极作为,为弘扬劳模精神彰显劳模地位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大力创造氛围、形成培养重视劳模的风气;二是积极搭建平台、激励劳模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三是不断提高待遇、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

      进一步将工会组织建设成为劳模和广大职工的“娘家”市总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用了近一年的时间,通过走访座谈、电话咨询、网络搜索、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我市劳模状况和全国大部分地区对劳模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广泛调研,在这基础上形成了《劳模服务工作调研报告》和《关于提高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待遇标准的建议》等调研报告,对劳模评选、管理服务、落实待遇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思路。市总工会党组极其重视劳模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劳模的服务和管理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李国根亲自过问和协调,积极与人社、财政、组织等相关部门沟通,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6次联席会上达成了共识,明确了从2014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我市各级劳模荣誉津贴,2014年2月20日,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出《关于提高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待遇标准的通知》(洪府字【2014】51号),我市全国劳模津贴从每月100元提高到300元,省级劳模津贴从每月60元提高到200元,市级劳模津贴从每月20元提高到120元,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和工会组织对劳模的关心关爱,在全市树立“重视劳模、关爱劳模、支持劳模”的良好风向,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劳模作为劳动人民杰出代表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市总工会经技部曹瑞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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